人性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哲学理论问题,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古今中外,颇多争议,时至今日,亦无定论。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人性问题具有最大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具有真理和价值两个方面的规定性,而真理和价值又都与人有关,因此对人性的真理分析和价值评判就难于其他事物。
真理和价值是有区别的,前者体现着物的尺度,后者体现着人的尺度。西方哲学重在物的尺度,重视人的欲望和需要,其人性论主要是性恶论;中国哲学过早地超越了物的尺度上升到人的尺度,重视人的特质和价值,其人性论主要是性善论。这就是哲学史上两种最基本的人性论。二者是可以也应该统一起来的,因为真理和价值便是辩证统一的:真理是价值的前提和基础,价值是真理的目的和方向,二者本身又互相渗透互相包含。本文便试图在对人性进行真理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其善恶的价值评判,把哲学史上两种基本的人性论综合起来,统一起来。
人性是什么
人性是一个过程,是自我的能动的形成和发展。因为世界在本质上便是一个过程, 是一个过程的集合体,而这个集合体又表现为一个由无限个层次和层面的子系统构成的有序的大系统。应当根据唯物辩证法把人性置于一定系统之中并把人性本身也看成一个系统整体,从其内外系统关系上考察人性,把宏观和微观结合起来。
一、人与自然的系统关系
人作为一种生物是自然的系统构成要素,人与自然的系统关系通过人类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人性。人类从古猿转化而来的过程,是在人类或准人类向自然获取生活资料的劳动中完成的。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便是利用自然开发资源为自身服务,自然界对人而言,是以为我、利已的目的被要求被改造的。在人与自然之间,一方面自然界对人而言是灾难的现象即自然灾害始终是人类的威胁;另一方面人类又不断扩大对自然的利用范围,逐步克服、减少自然灾害,但是这种利用又必然具有某种盲目性和掠夺性,其后果 便是惩罚性的反作用,又是新的灾难。因此人类又必须保护自然节制自己。这样在类的意义上,人性首先是为我、利己的,同时又必须有所节制,有所为他利他,这种为他利他最终还是为我利已的。
二、人类内部的系统关系:个体或群体之间
人类的系统是基于物质资料生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类是自为的自我,构成系统的各子系统也是自为的自我,都具有系统的普遍属性,种种普遍本性通过人这种自为的自我所特有的运动机制体现出来,而所有这些运动机制最根本的就是经济关系。经济学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资源的稀缺性,而人的欲望又具有无限膨胀性,前者总滞后于后者,荀子所谓欲多物寡,二者构成了永远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正是这一矛盾决定了经济关系。因为资源是有限的,人为了满足扩大的需要必然要开发新资源,而人类开发资源又必然要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即生产关系进行,这就有了分工协作的问题,同时现存的有限资源在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中又有如何占有和分配的问题,这就形成了作为人类社会基础的经济关系。在经济关系的系统中,每一个体或群体作为自为的自我必然要首先争取最低限度的生存条件,并力图谋求最充分最大限度的发展,这一根本点同时又决定了每一自我必须有所节制和牺牲即有所为他利他,以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即便一手遮天的帝王过度地为所欲为也会招致死于非命。可见人性在个体或群体的意义上也是既为我利己,又为他利他的。人本性自尊自爱,而自尊自爱本身也包含了尊人爱人,否则便不是真正的自尊自爱。
总之,列宁说得好:“在生活中,在运动中,一切的一切总是既‘自在’,又在对他物的关系上‘为他’,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列宁《哲学笔记》第100页)。宇宙之中万事万物都是“利己”与“利他”的对立统一体,都既具有自己运动、自我发展的“利己”属性,又具有作为他物联系“中介”和存在条件的“利他”属性, 尽管这两种属性不是平排并列而是有主有次的:一般以利己属性为主导即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斗争的绝对性、统一的相对性即自我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这一点,矛盾统一体 本身则同时决定了利他属性。人也并不例外。
三、个体人性的内部系统:人的两重性
个体人性这一系统的主要构成要素即人的两重性是自然性和社会性。这两重属性的矛盾关系决定了个体的人性。在人之初的婴幼时期,人几近纯自然性状态,在本质上是动物与人的过渡,是人性的准备和形成,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实的人。而一旦长大成人,人就具备了社会性并以之为本质属性,两重属性也就对立统一错综复杂了。步入老年,人就又回复到童年,所谓五十年一轮回,但却是更高层次的复归,是否定之否定。下面分别分析这两重属性。
先看自然性。人的肉体是以大脑为代表的高度复杂严密的有机实体,这一根本点决定了人同时具有一般和特殊两种自然属性。一般自然属性是人与动物的共性,诸如饮食男女、自保、遗传变异、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等,与人生相始终。这里包含了马斯洛所说五个需要中的前两个:生理和安全。特殊自然属性是人一具备社会性便自然而然具有而一切动物又不具备的自然性即“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包括人的自觉性、自主性、发达的语言思维能力、高超的发明创造天赋及高度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实现能 力,这决定了马斯洛所说的后三种需要:爱、尊重和自我实现。爱的需要实际上也是前两种较低级和后两种较高级的需要之间的过渡。一般自然属性在人之初居于主导,成人后退为次而让位于特殊自然属性。特殊自然性既是一般自然性发展了的形态,又是人的社会性影响于渗透于自然性的产物。人的自然性表现为各种欲望和需要。马克思指出:“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6页、第514页)。可见,需要与人性是内在的统一。各种欲望和需要之间是逐级递进得一生二又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人在不同时期各有一种欲望或需要为主并暂时牺牲其他的欲望和需要。自然性是人性首要的前提和动力。马克思说:“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 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42页)。黑格尔也说过:“我们对历史最初的一瞥,使我们深信人类的行动都发生于他们的需要,他们的热情、他们的个性和才能;当然,这类的需要、热情和兴趣便是一切行动的唯一源泉。”(黑格尔《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656年版第58页)。自然性具有韧性,比理性顽强;它可以被理性暂时压下去,但最终从根本上决定着理性的方向和方式,因而是源源不断始终相继的;它主要发生于潜意识,只有小部分发生于显意识,因而有些神秘性。
再看社会性。人一出生就有社会性萌芽,但只有正式进入社会关系,社会性才完全形成并发展。社会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所在,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第18页)。“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自然不是所有社会关系在人之外简单的机械相加,而是这些外在的社会关系作为有机联系在人性中的内化。内化的产物和体现便是人的理性,即人能够自觉意识到他自身的社会关系,能够自觉意识到他自身的欲望和需要及受社会关系规定的满足的条件和方式。虽然自然界也有些自组织,某些动物群体也有类似的组织性,某些动物也有类似的低级的血缘关系、群体关系等准社会关系或前社会关系,但只有人类社会才是最具高度自为性最复杂严密的组织体系,因而也只是具有在这种高级的组织体系中形成和发展的最发达的有机体即人脑的人,才会有作为外在复杂的社会关系在其自身中内化的理性,故人之为人最本质的规定性便是理性。而就每一个体而言,则是环境和教育决定人即不同的环境和教育产生了每个人在方式和程度上不尽相同的理性。理性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压倒各种欲望,但不长久,不能超过一定限度(时间和程度上),更不能灭绝欲望。理性的强制性决定了其刚性,坚强而又脆弱,如果与人的欲望和需要长期严重失调就可能崩溃。理性的根本功能在于为欲望和需要提供服务和协调,理性最终都是为满足欲望和需要而非相反;理性对欲望和需要适当的控制和调节是必要的,但不能一味压制,否则就造成人性的异化即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理性主要发生于人的显意识,只有少数达到了一定程度又反过来转化为感性并发生于潜意识即否定之否定,“从心所欲不逾矩”,因而人们容易把理性夸大成绝对。
自然性和社会性作为个体人性系统两个基本要素其矛盾是人的主要矛盾,社会性是主要方面。社会性对人的肉体基础乃至自然特性都有所影响、渗透和规定并在发展中调控着自然性;自然性则是其基础、前提和动力。人与动物都有欲望和需要(高级的只属于人),但人通过理性获得满足和发展。自然性为人性提供了可能性,社会性保证了其现实性;自然性是人性的内容,社会性是人性必需且必然的实现方式。在与其他个体或作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中,自然性决定了人以为我利己本性为主导,社会性则同时决定了人的为他利他本性。人总是先有欲望和需要才由其推动理性来实现,而一经满足便同时又产生新的欲望和需要,于是再推动理性发展以实现之;自然性(表现为欲望和需要即感性)与社会性(表现为理性)经常处于斗争状态,二者总是不协调不平衡,统一、协调和平衡作为必然趋势贯彻下去,经过短暂即相对的统一状态(协调和平衡),便又处于新的斗争状态(不平衡不协调)。这一过程是波浪式螺旋式的,就个体而言它是有始有终即有限的;就类而言则是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这便是个体人性的运动机制。
四、人性的历史发展
过程表现为历史。单个人的历史发展和类的历史发展有着某种再现和被再现、浓缩和被浓缩的关系。原始社会正处于人类的童年时期,人性也正处于形成之中。在微观的人与人之间是纯真的无私,人与自然及人与人都浑然一体即物我不分公私不分,两重属性亦和谐一致。但在中观的集团如氏族、部落之间则是残酷的争斗。整个人性是肯定的。进入阶级社会,私有财产出现导致了分裂与重组。人们之间、两种属性之间都处于分裂和敌对状态,统一是外在的强制的因而是刚性的脆弱的。社会呈现出无阶级社会所没有的两头小中间大格局。两头的人不是自然性过度扩张而脱离社会性,便是社会性枷索太重而压抑自然性,中间的则是相对的有所调和,但由于两头中统治者一方居压倒优势,故中间部分是依附于统治者的,其行动倾向于上层但命运和地位因而感情上倾向于下层。奴隶社会主要是原始社会和阶级社会的过渡,形式倾向于后者但内容倾向于前者,还是个低层次的阶级社会。阶级社会是人性的异化和否定,是一次质的提高和进步,它使一部分人,使人的自然性或者社会性得到了质的发展,尽管是片面的失调的发展。经过长期对立下的不平衡,共产主义社会则是进入了新的平衡。人们之间、两重属性之间是高度严密有序高度和谐一致的统一,人与自然及人与人之间都是自觉的融合涵盖紧密相连。因此共产主义是人性大踏步的复归即否定之否定。正如马克思所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则是阶级社会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形式倾向于后者内容倾向于前者。同前述奴隶社会类似,这里的内容、形式指生产力、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而倾向于什么不等于在本质上就是什么。
综上所述,人性作为系统存在其能动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就是人性首先是能动地为我利己同时又能动地为他利他的过程。应当指出,这里在哲学意义上作为同一事物同一过程两个方面之一的为我利己与现实生活中在思想道德意义上的素养和道德评价的利己主义自私自利有着本质区别。
性善还是性恶
真理性认识既明,价值评判便相对容易。但究竟性善抑或性恶尚不可一概而论,因为情况复杂。据前文分析,人性表现为个体、群体和类三种形态,这里可分别归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这三种形态或层次的相互关系体现为历史的和逻辑的相一 致。下面便分别以这三个层次对人性进行价值评判。
一、微观
人是社会的人,但人首先以个体的方式存在,人总是首先与其他一个个的个人发生关系并以之作为社会关系的起点和社会性的根源。因而对人的认识和评价都首先在人与人之间的微观层次进行。占主导地位的人的为我利己本性决定了人与人的关系首先是相互竞争和威胁,这样对人性的评价必然是人性本恶。但人的为我利己本性有时又同时表现为为他利他本性,因而性恶有时又以性善为外在表现,故人性本恶但表现不同。原始社会是人性的形成时期,严格说来并不具备至少不完全具备真正的人性,故人性表现为自在的低层次的善,而恶在潜滋暗长着。阶级社会的人性已经形成并不断发展,其人性就直接表现出恶本性,所谓人对人是狼,虽然也有善的成分作补充。共产主义完成了人性发展的一个大圆圈,其人性表现为自觉的高层次的善即人们都充分意识到人的恶本性 故能相互尊重并充分自觉自愿地表现出善本性,从而使恶再次仅仅作为前提和基础而潜藏起来。
生活中大量的善即是如此,人性本恶但人又本性向善,人的为我利己本性使人能够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从而由他人之困感到自身威胁而自然产生同情心理,于是能为他利他,恶本性反表现为善。一种人是自觉的善。因为自身实力雄厚保障充分,无需行恶且 由于教育的作用而能助人为乐,但达能兼济天下,穷则只能独善其身;其二是自在的善。实力仅够自我保障或自身形体、素质较差而自惭形秽,自卑之下难以气盛,所以老实巴交,但容易过于敏感,其受压抑的欲望一旦爆发亦判若两人,有点类似农民起义。而恶人用不正当的方式满足欲望,只会更加空虚恐怖,而又更会因此而以行恶来解决, 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自我毁灭或心理扭曲不得快乐。
二、中观
人与人所有交往的总和最终无不形成集团、政党、阶级、民族、国家即群体的形态,于是由微观进到中观。由上文可知,群体之间与个体之间一样其人性以恶为主以善为次,但内容和表现均有所不同。在中观意义上,相对来讲,在同一群体内人性为善,否则为恶,就象亲人与非亲人、友人与非友人是不同的那样。在群体之间,人性善恶则以利益为准,利益一致时善,利益冲突时恶。原始社会群体之间的人性是至恶的,善只作为萌芽;阶级社会群体之间善性形成并渐趋增长,最起码奴隶已不再象从前的战俘被杀掉干净,劳动阶级的福利和自由也越来越大,但仍以性恶为主;共产主义则不存在上述群体,即群体之间人性至善,恶化为无形。阶级社会中进步阶级的人性具有向善性,反动阶级的人性则具有向恶性。历史上各阶级亦各有其局限性,惟无产阶级作为最后一个阶级超越藩篱胸怀全人类,因而其人性最善,是人性复归的量变过程中的局部质变。
三、宏观
个体构成群体,群体构成类,每个人都通过一定群体必然最终影响到类并以之为归宿。在类这个宏观层次上,人性至善。每个人对自己而言都是善的,同样以类为价值主体其评价必然是性善论,二者是一致的。横向看即在普遍联系的意义上,就象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一样人们在竞争中最终在客观上使人类整体受益,包括正面受益和反面受益两种。纵向即从永恒发展的角度看,一切历史现象和行为最终都是人类进步和发展所必然的,即便一定的道德沦丧也必然是一定的社会进步的必需代价。人性善超越了阶级和历史的界限而具有全人类性,即便反动阶级的人性恶在终极意义上也是必然且必需的,其人性恶也成了人性善。其实这也是个过程和必然趋势,因为只是随着阶级社会的逐步消亡,人性才表现出通体的善性。至于类和类即人与自然之间,人类如何既谋求幸福又有所节制便成为善恶范畴之外的问题了。
(本文是我人生中第一篇比较正式的论文,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哲学论文,发表于《哲学战线》(季刊)1996年第1期,现该刊早已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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